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年金
被保险人于犹豫期结束后的次日及本合同每一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按 基本保险金额的 30%给付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我们按您已交的本合同保险费(不 计利息)给付祝寿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零时之前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您 已交的本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零时之后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的 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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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于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零时之前身故,按身故时您 已交的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合同终止。 于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零时之后身故,按身故时的 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年金 | 于犹豫期结束后的次日及合同每一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按 基本保险金额的 30%给付年金,直至身故。 |
祝寿金 | 生存至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按您已交的合同保险费(不 计利息)给付祝寿金。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 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 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 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 金价值。
享有利益如下:
即交即领 年年返还
保单生效即领:8760元
0岁-终身每年返还:8760元
年金给付,收益高,满足人生各阶段的资金需求
祝寿给付 保费全返
60岁时返还:600000元
安心生活,好养老,乐享金色夕阳红
保单分红 乐享收益
60岁前身故给付: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60岁后身故给付: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李先生投保美好赢家年金保险(分红型),首年交费200000元,交费3年,保额29200元,保障至终身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保什么 | 保多少 | |
年金 | 保单生效15天后 | 基本保额×30% |
保单生效日对应的每一年 | 基本保额×30% | |
祝寿金 |
已交保费 (可选择55、60、65、70或75周岁的其中一年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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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 祝寿金领取日前 | 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
祝寿金领取日后 | 保单现金价值 |